单笔保全数据,表现形式为保全备案号。
购买本保险服务,用户默认授权由重庆易保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用户本人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为用户本人。
在保险单约定的等待期结束后,在本保险合同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投保人平台保全的数据,用于其作为被告、原告参与的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的司法举证,对于被保险人应支付的下列法律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年或一年的整数倍,最长不超过3年。 保险起期为用户购买本保险服务的第二天零时起,即T+1。
累计赔偿限额RMB1万元,保险期限内赔偿次数1次。
每次事故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20%。
30天(指自投保人投保时起至保险合同生效时止之间的时间段,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在等待期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