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存证和普通存证的三大区别

2018-01-25 11:33:36


1.存证机构数量不同

普通存证只是将电子数据以备份的形式存放在自己机构或租赁的服务器上,由于电子数据非常容易遭到破坏,在传输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瑕疵、断点、证据不完整等故障。这不单是对第三方存证机构在技术上有高要求,还要在电子数据产生、固化、存证、存储及后续证据使用中减少中转、倒手的次数,如果这些电子数据是存储在租赁的服务器上,必然就要增加数据中转次数,数据篡改的风险也会增加,完整性也会被破坏。而且,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也是企业,极有可能会出现服务不稳定等各种意外状况。在法律实践中,单一或部分的电子证据远远不足以支撑整个案件的判定,显然普通存证是无法做到的。


区块链存证和普通存证的三大区别 

区块链存证则采取多方存证手段,为了保证存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一般选择联合司法鉴定、审计、公证、仲裁等权威机构进行多方存证服务。毕竟,通过国家认定的司法鉴定、审计、公证、仲裁等权威机构共同来做电子合同存证的想法,不管是在操作还是设计上都是有法可依的,更有利于司法落地。

2.防篡改能力不同

普通存证只有加盖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不能够被篡改,其它环节产生的数据均容易篡改。合同生成后,如果不采用专业要求——保全电子数据时必须对网络环境、电子数据生成的系统环境、设备进行清洁性检查;证据固定时应通过国家授时中心获取标准授时时间戳、采用哈希算法进行证据一致性校验值计算;数据传输时对数据及传输通道进行技术加密等,否则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数据有被篡改的风险。

区块链存证为了满足客户对于电子数据存证的需求,从电子数据生命周期的开始就介入电子数据的存证保全。在电子数据生成时就固定下来,把电子数据的实时完整性在第一时间传送到司法鉴定、审计、公证、仲裁机构的服务器,让这些机构可以在未来任意时间验证某一电子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电子合同在签约过程证据信息一经存储,任何一方无法篡改。

3.证据效力不同

普通存证是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本地保存的电子数据,属于自证证据,容易丢失、篡改,证据的法律效力容易遭到质疑。一旦产生纠纷,平台服务商须配合出示原始电子数据,经由司法鉴定、公证等机构取证、鉴定之后,出具相关证明才能成为有效证据,得到法院的认可。

区块链存证是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联合司法鉴定、审计、公证、仲裁等权威机构发起区块链联盟链的存证方式,支持电子数据存取证服务,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特点,实现证据固化和永续性保存。一旦产生纠纷,用户可从联盟链中的司法鉴定、审计、公证、仲裁机构随时取证,数据全链条每个节点都有存证,数据安全、防篡改,增强了可信度,且仲裁机构可直接从其运维的节点中获取和验证数据,把存证数据视为直接证据,不在需要第三方机构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