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老赖整容成少女,对付老赖用这些绝招!

2017-08-15 11:44:42

近日保全君看到一条让人大开眼界的新闻,59岁大妈欠债2500余万元不还,为了躲债不惜整容成“少女”,还是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这也算是老赖界的传奇人物了,绝对是老赖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欠钱的都是大爷,要债的都是孙子,遇到这种人真的很让人无奈。但有一个好的消息是,随着社会各界整治力度加大,失信之人终究会无路可走。


根据国家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公布老赖761万人,限制733万人购买飞机票;限制276万人购买火车软卧、高铁动车。84万名老赖已主动履行义务,悬崖勒马。保全君今天就给大家传授几招讨债的新姿势。



“函电”讨债法


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赋强公证”讨债法

债务人在债权文书中明确承诺如未能依约履行给付义务时愿意接受强制程序,该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公证机关在条件成就时出具执行证明,并据此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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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取偿”讨债法

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兼并清欠”讨债法

实施步骤:牵线搭桥,促成兼并;签订协议,保障债权;执行协议,实现债权。



“留置清偿”讨债法

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



“抵押清欠”讨债法

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



“劳务抵债”讨薪法

即使在债务人难以直接履行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债务人提供了一个既宽松又便利的还债条件,从而使债务人积极主动地还款清欠;便于化解纷争,促进团结和协作。



“诉讼时效”讨债法

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当我们为严惩老赖喝彩呐喊时,自己也不要做失信之人,不要辜负别人的每一次信任。